​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开课
时间:2024-10-15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新任厅局级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专题进修班走进同安区人民法院,观摩研讨一起生态行政案件。
同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穆峰为本次现场教学致辞,他对党校师生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设立以来的运行情况以及同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情况。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渣土车超速超载、随意倾倒建筑废土等违法违规乱象日益成为群众关切的“痛点”,本次课程即是选取一起因倾倒建筑垃圾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
A公司系A社区集体企业,该企业部分用地长期闲置,被村民占用倾倒生活垃圾。A社区居委会委托A公司做好该地块上垃圾的清运及处理工作。B公司从A公司处承包该项目后,对地块现场高低不平的土头垃圾进行场地内平整,后用工地渣土进行覆盖并允许他人倾倒建筑废土。
之后,A社区居委会、A公司、B公司共同通过对该项目的验收。某区城管局认为,前述三方共同实施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遂决定责令前述三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5万元。A社区居委会、A公司与B公司均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及27名新任厅局级领导干部“零距离”观摩庭审。庭后,学员们与案件合议庭成员围绕工程渣土是否属于建筑垃圾、政府规章与行业标准发生冲突时的法律适用、对同一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样亲历庭审、庭后研讨的现场教学方式,对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生态法治意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入的思考。
本次活动是同安法院落细落实“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助力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同安法院与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将进一步推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实质运行,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资源优势与党校教学科研优势,助力培养“关键少数”生态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同安区委政法委)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1011/48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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