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间里找到被盗鱼竿
时间:2024-09-2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长安网
核心提示
近日,警方接到市民报警,存放在车内价值2万元的50支鱼竿被盗。民警通过缜密排查、深挖扩线,线上线下齐调查,在网络直播间发现了报警人丢失的鱼竿,并远赴外地,将正在网上售卖的被盗鱼竿全数追回。仅用3天就成功破案。
办案人:胡博
职务: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明廉派出所副所长
7月26日,所里接到沈阳市民王先生报警,他说自己是钓鱼爱好者,经常外出垂钓。为了方便,平时都是将鱼竿放在车内。7月26日上午,他将白色SUV汽车停放在皇姑区香山路路边。当日20时左右,王先生来到车旁想整理一下车内物品,却意外发现车门被打开了,车内存放的50余根鱼竿全部不翼而飞,总价值约2万元。王先生很后悔,他说自己也忘了是否锁上车门了,就因为自己的大意,丢失了积攒多年的鱼竿,感到特别惋惜,因为路边没有监控,他担心再也找不回来这些心爱之物了……
接警后我们迅速赶到了现场,通过视频排查和实地走访,在案发现场及周边没有发现可用视频资源,同时车门和玻璃没有撬压和破坏痕迹,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随后我们通过深入分析研判,认为由于鱼竿的使用者较为小众,所以销赃途径应该较为固定,嫌疑人很可能通过特定渠道出售鱼竿,于是我们决定通过网络平台梳理排查,终于在某网络平台发现一名为“某某二手渔具”的用户发布的视频中,推销的部分商品与被盗鱼竿高度相似。随后我们将直播间的视频和商品截图发给王先生。在得到他的确认后,我们迅速赶赴长春,找到了网络平台上的二手渔具店,果然发现了王先生被盗的鱼竿。通过询问渔具店主得知,这批鱼竿是前几天一名男子通过网络平台与店主取得联系,并且来到店里出售的。最终我们顺藤摸瓜,在沈阳市于洪区将出售鱼竿的男子潘某某抓获。
经审讯,潘某某43岁,是沈阳市于洪区人。据潘某某供述,他在步行路过王先生的车辆时,发现车门未锁,遂打开车门翻找车内财物,随后将车内鱼竿全部拿走。随后,他又通过网络平台查找收购二手渔具的商户,谎称自己是鱼竿的主人,是为了更换新鱼竿,将旧鱼竿低价出售给二手渔具店,并从中非法获利6500元。目前,潘某某已被皇姑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在停放车辆后一定要确认车门是否上锁。最好将车辆停放在监控覆盖区域,如遇紧急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警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助您。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4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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