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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他人求职简历 深圳一被告人被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政法网

  求职者满怀憧憬地向招聘网站投递简历,不料,部分简历却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沦为牟利的商品。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陈某通过虚假招聘方式,非法获取并售卖简历,累计获利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陈某在某电商公司任职期间,曾擅自泄露十余份简历给公司客户。离职后,陈某发现贩卖简历信息存在商机,遂萌生出假借招聘之名、售卖求职者信息牟利的念头。于是,陈某购买某公司招聘网账号,发布IT、新媒体等就业市场热度较高的虚假岗位招聘信息,累计获取上万份求职简历。这些简历上均含有求职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主要工作经历等信息。

  手握海量简历的陈某,将销售对象瞄准具有大量招聘需求的就业培训类公司,主动上门推销,并以每份1.5元至3元的价格将简历卖出。短短三个月内,陈某非法获取求职者个人信息21349条,累计出售信息16302条,共计获利42561元。

  2023年6月27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还违法所得4256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陈某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现该判决已生效。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yasf/content/post_168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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