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如我在执 终本执行不“冬眠”
时间:2024-05-02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申请人因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鸡西市某公司诉至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已有多起执行案件,通过现有查控手段和向当地有关部门核对后,明确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均已被其他法院依法冻结、查封,当前已无可供本案执行财产,虽然被执行人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但也确实没有更多收入用于偿还债务,最终申请人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希望被执行人可以经营盈利后尽快还款。
虽然案件已经“终本”,但执行干警心中却没有丝毫放松,仍然定期委托当地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余额,经过几个月的追踪查控,执行干警惊喜地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余额在去除首冻法院冻结额度后已足够偿还本案全部案款,便立即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局采取扣划措施,申请人也在案件“终本”3个月后成功收到全部案款。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4/23/content_8988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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