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惠及民生 司法确认当天化解纠纷
时间:2024-04-13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卜某从王某处购买彩钢板和钢材,但购买后款项一直未给付,王某遂诉至法院。
宏伟人民法庭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标的额小,遂向王某建议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解决纠纷,并告知司法确认的高效便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零”成本的优势。在王某选择诉前调解后,通过宏伟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现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宏伟人民法庭在审查后,认定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裁定调解协议有效。至此,本应通过“起诉、缴费、开庭、宣判”等传统模式进行诉讼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仅在1天内就顺利结案。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4/09/content_8982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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