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场解封 14万元立即到位
时间:2024-04-05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盯矛盾纠纷“源头”,积极探索“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执行到位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执源”治理新实践,聚焦矛盾起始源头,“抓前端、治未病”,实现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感谢法官,不仅帮我要回了欠款,还化解了我们之间的多年积怨.......”
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邵某与王某借款纠纷案因邵某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松北区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邵某作为农户代表所承包经营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农户中的其他成员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收案后,负责该案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波、王帅英法官经过阅卷以及询问当事人,了解到被查封的补偿款中还包含了邵某妻子及子女的份额。因为邵某与王某是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承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与执行法官一同前往当事人居住的村屯组织双方调解。考虑到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村干部在当地一般颇有威望,邻里乡贤的劝解容易打动当事人的内心。承办法官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讲事实、讲法律、化情绪的方式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邵某同意将其与妻子的征地补偿款14万元全部给付王某抵偿欠款。执行法官当场解除对补偿款的查封,村委会立即按份额将王某、邵某子女的补偿款发放到位,该案顺利结案。
此案从收案到调解、执行成功仅用二十天时间,高效化解了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是一起“诉源调解+执源治理”的生动实践。在办理案件时,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相互配合,从全局出发,努力寻求矛盾纠纷“最优解”,探索出“审执一体化”解纷新路径。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3/28/content_8979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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