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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以优惠价从海外买名包 一被告人骗取他人600余万元货款被判十二年四个月

时间:2023-12-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政法网

  

  此前就因帮人“买包”一事构成诈骗而被法院判处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吕某,再次谎称能够以优惠价格从海外购买爱马仕包,收到钱后却无法兑现承诺,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12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此案的判决情况。

  2021年9至10月,吕某在生活分享App上虚假宣传代购爱马仕包,谎称拥有日本、法国供货商,和拍卖行有稳定合作,可以优惠价格从海外拿货,虚构自己具有国内外货源,详情添加微信了解。

  2021年9月,李某以40余万元的价格在吕某处选购了两款爱马仕包,吕某均未实际发货。2021年10月至12月,纪某从吕某处选购九款爱马仕包,转账共计580余万元,吕某仅发货其中一款,该包系吕某从国内某二手店购买后低价出售给纪某以骗取信任。立案前,吕某分别向李某、纪某退款5万元、7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故判决:撤销前罪的缓刑部分,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12.3万元;责令吕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90余万元。

  吕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312/t20231225_1660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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