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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司法所,诞生3个“全国模范”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不久前,司法部公布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榜上有名,这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洪家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洪家司法所指导的调解组织。10年前,洪家司法所还只有1个房间、2个人,几年过去,这家司法所不仅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还培养出了一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一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这个“小小”的司法所何以多次登上全国模范榜?答案藏在基层实践里。

  “他动不动就要和我吵架,这日子没法过了。”近日,一个多月前,小陈和丈夫因为家庭琐事闹了矛盾,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虽然丈夫多次上门想和解,但小陈却不肯回家。于是,小陈丈夫找上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徐艳丽。在她的多次说服和调解下,小陈终于答应回家了。

  “我也就是以老一辈人的身份,劝他们夫妻之间要互敬互爱,把家庭和和美美地过好,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徐艳丽说,每调成一对儿,她便成就感满满。

  另一间调解室内,调解员何方富正在安抚从法庭过来闹着要起诉的当事人,几个小时以后,当事人便开开心心地拿着收条,握手言和。

  “我们司法所属地的街道与多区接壤,人员流动复杂,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一开始大家不知道这边有调解室,后来调解的多了,‘名气’也越来越大,不少当事人特地赶过来。”洪家司法所所长王大良说道。

  除了过硬的调解队伍外,洪家司法所还有一个“法宝”——“警律联调”机制,通过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律所等资源,让调解员、民警、律师联合互动、共同调解,形成“司法主导、民警协助、律师配合”三方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洪家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机制创新,将富有洪家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成城市基层善治的一块代表性招牌。近三年,调委会组织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近80件,涉及金额1.5亿元,调解成功率100%,无一起民转刑或重新起诉案件。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7/2023-12/22/content_12702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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