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法院多措并举提高审判效率
时间:2023-12-0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长安网
“建设工程的案子很复杂,以前进法院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没想到这次这么快。”近日,一起标的额逾2000万元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仅用时13天便将案件化解到位。这是该院探索以“小切口”改革助力营商“大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蔡甸区法院盯紧问题、锚定目标、推进改革,树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理念,上线审限监管系统,实现涉企案件全链条管理。今年7月上线监管系统后,已对1499件新收涉企案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新收涉企案件办理平均自然天数同比减少20.86天。
强化诉调分流,源头化解涉企纠纷,将87名人民调解员纳入名册管理,开展诉前调解,经由法官助理指导对涉企案件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不用再“掏腰包”打官司。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法官助理根据诉前调解中确定的难易程度将案件划分为繁简“两类四级”,流转至诉讼环节。
为构建全员参与审限监管大格局,全链条打通后端监管通道,实现“两类四级”案件嵌入式审限监督管理。蔡甸区法院自主研发的审限管理系统,将民事案件划分为“繁案”“简案”两类,并在两类案件中再根据难易程度将案件划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在法定审限内向下确定对应审理期限,方便庭长、审判人员对案件进行管理,审判管理部门实时监管每个承办部门、承办人的繁案、简案数,动态掌握案件审限变更情况。通过嵌入式审限管理,实现“审理时间+审限变更”双重压减的效果。
蔡甸区法院还积极推动“类案集约化审判模式+繁简分流机制”同步运行,一方面在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建工纠纷等案件中设置专业化审判团队,实行类案集约化审判。另一方面,在专业化审判团队中,设置简单案件法官和复杂案件法官,根据案件类型化建立类案繁简分流标准,形成统一的审理和裁判思路,提高审判效率。类案集约化审判开展后,新收建工类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同比减少9.45天。(李媛媛)
稿件来源: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zfgg/5263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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