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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将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等纳入条文规定

时间:2023-10-1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长安网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七章五十三条,分为总则、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治理、社会参与、监督与考核、附则。

  条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人民参与、人民主体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重点部位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执行难、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突出问题作出制度性规定。

  条例草案突出平安建设重点任务,既坚持“大平安建设”理念,又聚焦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等重点任务,对有政策文件要求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平安建设基本内容的予以详写;对其他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需要作出一般性规定,体现体例完备与突出重点相兼顾。

  条例草案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对平安建设主管机关职责、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社区治理体系、奖惩考评体系等,作出具体规定,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重大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平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条例草案注重体现湖北特色,在总结固化我省好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平安湖北建设实际,突出共同缔造理念,将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维护流域安全,执行难综合治理机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联系点制度等内容纳入条文规定。

  审议时,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条例草案在内容上聚焦了主责主业,突出了湖北特色,建议与已有的法律法规或已形成的制度规定做好衔接。有的建议,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就群团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予以规定。有的建议,增加对科技伦理安全、网络通信安全、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进行总体考虑,予以相关规定。

  (记者王婧、通讯员仁轩)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zfgg/5092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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