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警惕!禽苗养殖新骗局

时间:2022-12-1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长安网

  “低价提供家禽苗,养殖全程指导、保护价回收一条龙服务,高额利润,用合同保障收益。”看到这么优惠的条件和丰厚的回报,很多人都会心动,但真的有这样好事儿吗?

  31岁的仲某某是江苏沭阳人,2019年4月至7月,仲某某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成立固镇县某泰禽业有限公司,并聘用李某和吴某某为“业务员”。两名“业务员”通过互联网发布销售禽苗虚假信息,将养殖户诱骗至仲某某租赁的厂区参观考察,以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包教包会、高价回收成品禽类为幌子,诱骗养殖户从其处购买禽苗。仲某某低价购进残次品种禽苗,“业务员”再把这些问题禽苗冒充高端品种禽苗高价售卖给养殖户,并索要高额疫苗费等相关费用。在养殖户购买禽苗后,该公司并未履行承诺提供服务,且在饲养过程中,禽苗出现大量死亡,养殖户遭受严重损失。

  上述案件就是固镇县检察院日前办理的养殖合同诈骗案。共有来自青海、山西、河南、江苏、云南、四川等地共计7家养殖户被骗,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

  固镇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分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仲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业务员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业务员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周玄)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2-11/22/content_880182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