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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近期查处两起无人机“黑飞”行为 刑事拘留4人

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近期,北京警方连续查处了两起未经空域审批且擅自破解禁飞限制开展无人机飞行的“黑飞”案件,刑事拘留4人。

  11月11日17时59分,北京警方发现北四环中路中华民族园东侧有无人机升空。经朝阳分局工作,将涉事人员刘某祥查获。经查,该人承接了某企业拍摄业务,使用破解禁飞限制的大疆-御2 pro型无人机进行违法航拍。现朝阳分局已对刘某祥以及为其破解无人机禁飞的田某逢刑事拘留。

  11月11日18时44分,北京警方发现在某大厦附近有无人机升空。经朝阳分局工作,将涉事人员何某环、苏某维查获。经查,何某环、苏某维所属公司承接了某资料拍摄业务后,于11月11日、12日两次使用经过解除禁飞限制的大疆-御2型无人机进行航拍。现朝阳分局已对何某环、苏某维予以刑事拘留。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在此,北京警方向广大市民郑重提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航空器均属于低慢小航空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在京单位、广大低慢小航空器爱好者要遵法守法,无论在北京地区任何地点、全年任何时间组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均要预先向军民航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飞行活动,一律是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北京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单位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北京警方提示:在京的各单位和广大低慢小航空器爱好者,在飞行前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飞行,未经批准的飞行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是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链接:http://gaj.beijing.gov.cn/xxfb/fjjx/202111/t20211125_2545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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