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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法院:有关“画画的baby”的二三事

时间:2021-04-14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法院网

  最近,“画画的baby”上了热搜,这对于路过的吃瓜群众来说是一场盛宴,对于我们这些司法工作者来说,有个词也是迅速占据了脑海——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即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由于传统民俗对婚外性行为及生育行为的抵触和排斥,非婚生子女曾受到周遭歧视,乃至一度成为非中性词汇,但我国法律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确始终如一。

  1950年4月13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2001年4月28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抚养费。

  小生命的降生本应是世界给人类最好的礼物,不能因生身父母的原因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遭受他人歧视,而我国也从法律层面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

  Q: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的关系?

  A:窗体顶端

  A:多数采用准正制度。其中,有些国家承认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事后补办婚姻登记取得婚生子女资格;有些国家允许生父承认自己为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并自愿对其承担抚育义务的法律行为;另有些国家则通过确认亲子关系诉讼,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的关系。我国司法实务,既有非婚生子女生父母通过事后补办婚姻登记的方式使非婚生子女自然转变为婚生子女的例子,也有非婚生子女生母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亲子鉴定,从而确认其生父的例子。

  Q: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从何时开始得到保障?

  A: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关于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起始时间可参照婚生子女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据此,非婚生子女的相应合法权益自其为胎儿时就能得到保障。

  Q: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体现?

  A: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婚生子女享有的继承权、教育与受教育权等权利,非婚生子女都是同等享有的。

  Q: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A: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求其生父或者生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支付其抚养费,且大多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合法权益维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其一,支付未成年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支付时段一般是从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出生起直至其成年时止,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可支持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十八周岁时止。其二,支付不能独立生活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判定该子女是否具有独立生活能力,除了能够通过司法鉴定等科学手段辅助判定的,需要考验人民法官的自由裁量能力。针对上述情况,在判定该子女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支付时段是从非婚生子女失去独立生活能力时起至其获得独立生活能力时止。

  希望这个世界能多给这些小朋友一些善意,让非婚生子女成为真正的中性词,成为如画一般的baby,让他们能够在社会主义法治的天空下茁壮成长。

  撰稿人:破产(速裁)庭 周小杰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824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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