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飞龙决定逮捕
时间:2021-04-1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飞龙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104/t20210409_3195412.shtml
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飞龙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