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周世明决定逮捕
时间:2021-04-1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104/t20210409_3195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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