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七项举措”助稳定喜迎建党100周年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近日,市司法局出台《化纠纷 助稳定 喜迎建党100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开展为期一年的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力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加强村(居)、乡镇(街道)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调解流程、调解文书,重点建设2个以上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室,形成品牌引领示范效应。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吸纳青年团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老退役军人)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构建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全面、业务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等方法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员初任、年度培训,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调解员良性竞争氛围。三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共同培育发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价格认定、消费、物业、商会、家事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实现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广覆盖。四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人民调解力量进驻矛调中心,承接相关部门转办的纠纷事项。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诉调对接”,积极承接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规范“公调对接”导入、调解流程,加强派驻式调解组织场所建设;完善“访调对接”工作平台机制,做好信访积案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全市“检调对接”工作开展。五是切实提升纠纷调解效能。深入社区开展兜底性排查,及时化解涉及物业服务、婚姻家庭及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维权等方面的纠纷苗头隐患。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重点排查,每日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工欠薪、民族因素、宗教领域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六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紧扣知识产权多元化解、提高合同执行率等要求,创新完善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加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打造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七是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广使用天津市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平台调解组织、调解员信息,提升矛盾纠纷信息汇聚率,便于群众精准“找调解”。积极指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充分使用12348 天津法网、社区微信群、电话、个人微信等途径,广泛开展咨询解答、纠纷调解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102/t20210225_5366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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