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丨挂职日记:邂逅鹿城包头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2019年,内蒙古与江浙沪三省检察机关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2020年5月,我有幸作为第二批江苏赴内蒙古挂职交流的检察官之一,从鱼米之乡“江北门户”泰州来到北疆重镇“草原钢城”包头,开始了挂职交流。
一座美丽的城
草原钢城
包头市是蒙语“包克图”的音译,意为“有鹿的地方”,又称为鹿城,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浓厚文化底蕴的塞外名城,也是闻名于世的“草原钢城”“世界稀土之都”,在历史上是我国西北地区的重镇,素有“水旱码头”之称。如果你不曾到过这里,你很难想象在祖国辽阔的北疆腹地,还有这样一座美丽而富有魅力的城市。从“有鹿的地方”到“水旱码头”,从“草原钢城”到“世界稀土之都”,承载了包头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群热情的人
来包头市检察院的第二天,在同事的引领下,我参观了“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10+10+2’党建阵地”。“10+10+2”党建阵地是包头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品牌,集中展示10个基层检察院、包头市检察院10个党支部、模范检察官张章宝工作室和潘志荣检察室等各具特色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成效,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激发检察人员找差距、补短板、提质效,营造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创业氛围。
学习交流
2018年以来,包头市检察院依托“10+10+2”党建阵地,开展了“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工作。通过网呈答疑面对面,“以工代训”传帮带,互派交流促提升,“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模式,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本领恐慌”问题。我很荣幸能够成为“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工作的参与者。挂职期间,我先后参加了6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业务培训,使我的司法办案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一份真挚的情
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企业负责人对我说:“驻企检察官就是我们单位的护航大使,给我们解读政策、解答法律难题、化解矛盾纠纷,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民营经济是包头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头市检察机关通过登门走访、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征求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先后出台《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包头市检察机关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与包头市工商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保障包头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包头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全力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草原、保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以典型案例带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感恩这次挂职锻炼的经历,感恩鹿城包头带给我的所思、所悟、所获,期待在每一次的邂逅中遇见更好的自己。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008/t20200828_2933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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