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东辉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日前,广东省化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李东辉(正处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东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东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01年,被告人李东辉利用其先后担任化州市鉴江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有土地,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011/t20201106_3012952.shtml
上一篇: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谭洪标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