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强决定逮捕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012/t20201214_3074656.shtml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