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摆亮短板,担当促业务 这场组织生活会“活”起来了!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组织生活会上提的意见不能是3分钟热度,也不是3天的感动,而应该管365天。”在2月25日召开的云南省检察院宣传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处长肖凤珍在总结发言时表示。
为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深入查摆问题,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宣传处支部在会前扎实开展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进行谈心谈话,打下了良好基础。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殷灵到会指导。
会议开始,肖凤珍同志代表支部作2020年度工作报告、通报支部查摆出的问题和2019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与会同志对此进行评议并给予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深入基层调研不足”、“支部活动形式单一”等问题。
随后,肖凤珍同志带头,与会同志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要加强新闻写作水平。”“我政治敏锐性弱,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工作中开拓创新能力不强,可以再多发掘检察工作亮点,提高作品质量。”……大家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实事求是,见人见事见思想,会议达到了聚焦问题、相互帮助、共同促进的效果。
“感谢大家提出的意见,让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为检察宣传工作发挥更多的光和热。”与会同志勇于接受,照单全收,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这些建议熟记于心,积极改进。
殷灵同志认为,此次宣传处支部组织生活会思想重视、准备充分,支部工作做的有实效,党建引领,业绩显著。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继续发挥党建带队建的作用,在检察新闻宣传方面开创新的局面;二是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要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好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结合日常工作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统筹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调动全省检察机关参与新闻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相互竞争、你追我赶的检察新闻宣传局面;四是要按时填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确保不出现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问题,如有过问要如实填报,不得隐瞒。
肖凤珍同志表示,下一步,支部将尽快制定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向机关党委上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把查找出的问题深入整改到位,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做好示范带头,提高工作标准,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创新能力,打造工作亮点,扎实开展党建活动,用实际行动争创模范机关,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抓新闻宣传工作的能力,推动云南检察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103/t20210302_31440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