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涉三罪昨日受审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庭审现场。吴贻伙 摄
刘亚出庭受审。吴贻伙 摄
正义网六安7月9日电(记者 吴贻伙)检察日报曾经报道的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三罪一案,9日在该省六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显示,刘亚从担任乡镇副镇长开始,伴随着其一路升迁的是,收受贿赂从未间断过,所不同的只是受贿的金额“前小后大”而已。
庭审于今天上午8点45分开始。检察机关指控,刘亚自1992年起,先后担任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古饶镇和濉溪镇的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濉溪县副县长、淮北市烈山区区长、区委书记,直至任蚌埠市副市长。至2013年被查处前,刘亚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共810余万元。
2008年至2012年,刘亚利用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淮北市烈山区委统战部部长兼洪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颜现明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贝尔通宇(香港)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小虎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黄小虎(后为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等四罪案已开庭审理)所送共计人民币450万元。此外,刘亚还对家庭财产人民币36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刘亚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对其中几笔受贿款是否系索贿、是否属于受贿提出不同意见。刘亚还辩解称,指控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算法不准确,家庭财产收入计算有遗漏,自己投资收入、父母亲的收入补贴、妻子做生意收入并没有完全计算在内。
法庭调查表明,刘亚的犯罪轨迹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其对金钱的追逐和贪欲随着职务的升迁变化不断发展膨胀,自1995年至2013年,刘亚利用不同的职权,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年都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犯罪,先后收受三十四个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共计数百余次。在受贿数额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每次收受一、两万元或者几千元钱购物卡,发展到后期每次收受数万元,再到后来就是二三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其中单笔受贿超过10万元的就有21次之多,最多的一笔是收受黄小虎的100万元,五次共计收受黄小虎450万元。
“刘亚在任不同职务期间,错把权力当能力、错把公权当私权,错把利益关系当朋友关系,错把潜规则当行为规则。”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刘亚的人生轨迹昭示,作为领导干部,政治上的蜕化,信仰上的变质,世界观改造的放松,用所掌握的权力谋个人之私、图一己之利,往往是滑向犯罪深渊的第一步。”
在最后陈述阶段,刘亚表示对不起妻儿父母,对不起组织,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罚。晚上7点15分左右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blm/fzxc/201407/t20140710_1428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