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安徽省农发行原副行长受贿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淮南8月19日电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赵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原副行长操良玉涉嫌受贿一案(曾经报道),今天在该省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操良玉(副厅级)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等贿赂合计人民币382万余元,并在银行贷款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
庭审从上午9点钟开始。法庭调查显示,操良玉所收受的11起贿赂均来自其老乡或亲戚朋友。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操良玉所收受的贿赂几乎一半来自该省安庆市江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花公司”)。而江花公司法定代表人储某(另案处理)正是操良玉的老乡。据此案公诉人介绍,在此案的侦查阶段,操良玉就承认自己的私心太重,其错误在于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权,为老乡和亲戚朋友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金钱和贵重财物。“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简称安徽省农发行)工作后,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认为替家乡人帮忙,收受一点钱财,他们不会出卖我。在这种错误的逻辑下犯下了致命的错误。收下了第一笔就不怕第二笔,最后把自己收了进来。”
庭审过程中,操良玉对自己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部分事实进行了辩解,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以我之前的供述为准”。操良玉与其弟弟操良奇共同收受江花公司干股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受贿、操良玉的家属所开的车辆是否属于借用以及相关证据的充分性问题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针对操良玉为老乡和亲戚朋友谋利的情况,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对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的需求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引导。表面上看是给亲人带来了一定的利益、好处,实际上是害人害己。
操良玉的妻子和一些亲友旁听了庭审。操良玉在被带上法庭和退庭时,多次回头向家人所坐的位置张望。庭审于下午5点半左右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检察日报8月20日四版发表)
操良玉出庭受审。
本案公诉人周婧宣读起诉书。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w/201408/t20140820_14461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