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省高速控股集团副总经理李洁之涉两罪昨受审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21日上午,经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洁之(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一审在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洁之在任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幸运物流公司董事长、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其中1000万元至今尚未归还;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受贿人民币现金256万余元、购物卡92万余元、加币1.2万余元,其他物品(电脑、黄金等)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
庭审历时一天,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1/t20150122_1540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