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宿州国土局原局长贺平二审维持原判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6月5日,安庆市中级法院就贺平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此前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其中认定贺平在省国土厅任调研员协助处长分管探矿权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17亿余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6/t20150611_1618637.shtml
6月5日,安庆市中级法院就贺平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此前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其中认定贺平在省国土厅任调研员协助处长分管探矿权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17亿余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6/t20150611_16186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