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尹传毅予以逮捕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马钢利民企业公司原副经理尹传毅(副处级)予以逮捕。
芜湖市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2003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尹传毅利用担任马钢利民企业公司及下属企业相关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尹传毅涉嫌受贿一案,由芜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002/t20200207_27690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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