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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崔继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崔继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继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崔继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崔继华在担任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推荐任职、项目投资、股权转让、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005/t20200509_2829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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