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光亮决定逮捕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对颍上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亮(副处级)决定逮捕。
李光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阜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101/t20210125_3113281.shtml
日前,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对颍上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亮(副处级)决定逮捕。
李光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阜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101/t20210125_31132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