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职诉前程序案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六、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职诉前程序案
【关键词】
跨行政区划高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
【要旨】
高铁线路周边的污水湖和垃圾场,既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又对铁路行车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铁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的职能优势,统筹协调地方政府和铁路企业,搭建路地合作平台,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精准监督,力促整改,确保高铁运行安全和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安全。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青荣城际K107+535东祝家庙2号桥第1孔桥下及蓝烟线K82+925桥下存在数百平方米的污水湖和垃圾场,现场杂草丛生、水体浑浊,恶臭难闻,垃圾厂内既有建筑垃圾又有生活垃圾,途经此处的青荣城际高铁、蓝烟普速两条铁路线路桥墩长期侵蚀在污水淤泥之中。该处原为清水河分支渠道,但附近的食品工业园内多家企业长期违法排放废水并堆放垃圾,造成污水、垃圾汇集囤积于此,逐渐形成污水湖和垃圾场,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且容易造成铁路路基土质沉降。同时,废水淤泥严重腐蚀铁路桥墩表层,影响桥墩的使用寿命,生活垃圾中的轻飘物,一旦碰触接触网,易造成列车行车事故;此外,雨季汛期排水不畅,有冲毁铁路线路的风险,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济南铁路局青岛工务段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发出告知函,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但当地政府迟迟未予答复。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19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和铁路安全。
鉴于铁路桥下线路错综复杂、统筹协调难度大、治理费用高,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虽积极履职,但整治进展缓慢。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的职能优势,统筹协调当地生态环境、城建、燃气和铁路工务等多家单位,多次牵头组织召开诉前会议,促成各方统一施工标准,最终形成了“截污—清淤—铺设引流”的总体施工方案。同时,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每周调度工作进度,全力推进整改。2019年12月,涉案高铁沿线的污水湖和垃圾场整治工作完成,地下电缆、燃气管线井然有序,污水管网铺设完善,地面垃圾、淤泥全部清运作无害化处理,地面平整无异味,铁路线路桥墩和周边的土质再无污水侵蚀,多年来严重危及生态环境及铁路运行安全的“顽疾”得到了彻底整治。
【典型意义】
保护铁路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消除既有和潜在的各种重大安全隐患,全力维护高铁运行安全是新时代铁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办案过程中,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利用熟悉铁路业务的优势,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职能作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跨市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搭建协作平台,形成路地合力,最终既保护了铁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又彻底消除了高铁运行重大安全隐患,在“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国家战略中彰显了铁路检察机关的智慧和担当。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html/2020/dxal_0609/18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