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辅警的不平凡担当 ——记自贡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辅警王剑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公安厅
王剑,41岁,1999年入伍,军龄5年。曾参加过2003年非典抗疫,荣获优秀士兵两次,三等功一次。2016年7月加入公安队伍,在多次协助处警工作中,不顾自身安危成功救援多名被困群众。
为了群众安全,被咬出血也绝不放手
2020年6月,河西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一女子被人殴打。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并将5名打人女子带回派出所。
经了解,报警人受杨某丽等人邀约至御景苑小区附近,双方发生口角后,杨某丽等5人对报警人实施殴打。因情节轻微,涉事人员年龄较小,民警决定对此事进行调解并对涉事当事人进行教育。
当日,值班辅警王剑协助值班民警和杨某丽母亲对杨某丽进行耐心教育、劝诫,但杨某丽情绪一直非常激动,且拒绝承认错误,甚至言语辱骂自己的母亲、动手破坏派出所的桌椅设施。
杨某丽在反抗的同时也对民辅警拳打脚踢,言语辱骂,但民辅警考虑到杨某丽的安全,未使用警械,在制止杨某丽施暴的过程中,王剑因担心杨某丽头部碰到墙壁导致受伤,便用手去控制杨某丽头部,这时杨某丽突然一口咬住王剑的左手臂,死不松口,王剑忍痛将杨某丽控制住,待其它同事将杨某丽嘴巴掰开,并将杨某丽控制在约束椅上,王剑才发现自己的左手臂被杨某丽咬出两排深深的牙印,血流不止。
为救轻生少女,顶高温匍匐防护栏上半小时
2020年7月8日晚7时许,荣县新城某小区发生惊险一幕:一名女孩悬坐在7楼窗户外侧雨棚上,疑似轻生。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只见7楼窗户外有一名小女孩双手吊着护栏,倚坐在6楼窗户上方的雨棚上,随时有掉落的危险。
由于女孩家里没有人,打不开门,王剑和同事立刻跑到8楼,试图从楼上窗户外将小女孩拉上来,但8楼住户也无人在家,二人又立马跑向6楼,敲开住户房门。进门后,王剑赶忙跑到窗台位置,通过防护栏,用双手抓住女孩脚并向上方托举住。“不要怕,坚持住,叔叔陪着你。”王剑的身子呈匍匐状、双手手臂架在护栏上与女孩交流。
物业人员紧急联系到了女孩爷爷,爷爷迅速赶回家打开了房门,而此时在6楼窗户的位置,匍匐托举的辅警王剑已经坚持了将近30分钟,衣服湿透,双手挺直在防护栏上面,不停地打哆嗦,手肘下侧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凹痕和红印。
最终,通过近半小时的努力,警员们成功将小女孩救下。
女子欲从18楼轻生,奋勇营救致肋骨骨折
“当时情况太紧急了,必须冲上去把她救下来。”2月3日,在荣县人民医院病床上,警员王剑回忆起营救轻生女子杨某的经过,他说:“这是作为一名警察应尽的职责”。
2月1日上午10时许,荣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女子在某小区顶楼天台上试图跳楼轻生。当即,河西派出所值班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女子正跨坐在18楼顶楼外围墙上,随时有跳楼或意外坠楼的可能。
由于围墙比较高,女子一只脚悬空在外,救援难度很大。在保持一定距离且不刺激女子情绪的状况下,处警民警与女子进行交谈,试图稳定其情绪。现场,警员许锐、朱六鸿在女子前方与她对话,分散其注意力;王剑在后方来回走动,缓慢向女子挪动靠近。“马上就要过年了,你看这荣县县城好漂亮。”这一句话恰好分散了女子的注意力,引导其朝小区方向观望。王剑当机立断,迅速冲向女子,踮起双脚,用手紧紧抓住其腰部。其余警员和消防队员也同时冲上去,合力将女子救下了围墙。
救下女子后,王剑感觉左侧胸腔愈发疼痛,被紧急送医检查。据检查结果显示,王剑左侧第8、9节肋骨骨折。王剑回忆,应该是在营救女子过程中,身体与围墙发生碰撞导致的。
最终,经过民警耐心劝导,加之见到警员王剑为救自己受了伤,女子感到非常内疚,对参与救援的公安民警、消防队员表示了感谢,同时也打消了轻生念头,表示再也不会做傻事。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413/2021/2/24/c86671c1fd96454bba9d63f21a721a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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