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时间:2020-04-30 作者: 来源: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0年2月25日) 一、总体要求 二、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三、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四、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五、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六、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七、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八、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全过程。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二十七)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医疗保障领域立法工作,加快形成与医疗保障改革相衔接、有利于制度定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区政策衔接规范、保障水平适宜适度。
(二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重要改革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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