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污水直排?检察建议发力“刚性”整治!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为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根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函整改情况,请第四检察部再次对有问题的医疗诊所进行‘回头看’,确保医疗污水问题得到有效整改。”1月8日下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布拉音·玉山对第四检察部干警说道。
2019年11月10日,伊宁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工作中发现吉里于孜镇一家口腔诊所未对医疗污水消毒直接排入居民下水管道。经请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口腔诊所及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污水及医疗垃圾的收集、去向,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设施类型、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发现29家口腔诊所、乡镇卫生院中有6家未按规定将产生的医疗污水做严格消毒等处理措施,直接将医疗污水排入下水道。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且易影响生态环境。
2019年11月19日,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就检查督导中发现问题依法向伊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送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要求其对伊宁县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排放医疗污水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责令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范处置医疗污水。期间,案件承办检察官先后两次走访了存在问题的相关诊所,对伊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伊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对相关医疗单位逐一检查,限期对排污源进行改造,所有医疗污水均按要求消毒后排放。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伊宁县人民检察院牢记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坚持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重点打击与源头治理并重,积极推进综合治理,促进双赢多赢共赢。通过类案监督,由点到面拓展到行业领域,通过抓专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为打造伊宁县“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贡献力量,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社会效果。(侯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