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涉“疫”谣言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微信发布消息不能断章取义、张冠李戴,应当真实理性的发布消息,造谣、传谣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月28日20时许,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农村中心城区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有一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织金县一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死亡的视频,请出警核实情况。经查,视频所涉及的内容不属于本县也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死亡事件,该网民发布的内容纯属子虚乌有。 经多方调查,确认发布视频者名叫祝某华,现居住在纳雍县百兴镇。民警依法将祝某华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祝某华是在浏览网络时发现该视频转发到自己所在的微信群里,并加以文字描述造成错误影响。祝某华对其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祝某华因散布不实信息已被纳雍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