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委政法委“四强化”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强化廉洁意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大学习大教育活动,分批次、分层次组织政法干部到高校、党校开展政治轮训,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必学内容,增强政法干部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使廉洁意识入脑入心,变思想自觉为行动自觉。 强化警示教育。利用州内外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干部认真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纪律文件、开展集中约谈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强化监督载体。制定《州委政法委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将“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深化“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划分领导班子管理“树木”,实现“树木”管护全覆盖。建立领导班子“共性任务”履职台帐和“个性任务”履职台帐,明确管护责任。 强化预防提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四种形态”,使预防提醒约谈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党员干部司法廉政档案和廉政档案,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岗位变动和提拔任职前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核查工作。开展节前预防提醒,杜绝 “节假日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