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讨要工程款 越过“红线”被拘留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遇到劳资纠纷,如果不用理性的方法解决,则可能触犯法律承担后果。日前,莆田市公安局霞林派出所处罚了1名采取过激方式讨要工程款的男子。
2019年12月31日,霞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辖区有人要跳楼。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一座五层的办公楼顶楼上,一男子正坐在楼顶边缘,将双脚伸出,情况很是危险。楼下有众多群众围观、议论、拍照。
经查,郑某因与某公司的工程款纠纷问题,爬上该公司的办公楼楼顶,声称拿不到工程款就要跳楼。了解事情缘由后,民警一方面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疏散围观群众;另一方面耐心与郑某进行交流。但郑某就是不听劝,僵持了2个多小时才下来。在询问中,郑某承认,他并非真想跳楼,而是为了要挟对方付款。因郑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单位秩序,2020年1月1日,郑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跳楼讨薪不是维权正常途径。遇到劳资纠纷或经济纠纷,正确的方法是保存好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劳动部门或者司法渠道解决。如果采用极端方式,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