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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付债主制作假房产证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为了应付出借人催要房产证,一企业老板竟联系小广告制作假证。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男子高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2014年1月份,男子高某经营的鞋材厂因急需资金周转,向胡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用高某一套房产做抵押。出具借条后,高某便将其真实的房产证给了胡某。后高某为了使鞋材厂能够得到有效的资金周转,准备从胡某那里将房产证拿回用来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找到胡某说明情况后,胡某遂将房产证交回给高某。在此期间,由于高某的征信记录不良好,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因此高某就将该套房子的房屋产权过户到其儿子名下以顺利办理银行贷款。后胡某向高某催要房产证,高某在金溪县工业园区的墙上根据小广告联系制假证卖家,提供给对方房产证相关信息,花几十元钱制作一本假房产证交还到胡某手中。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高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罚。综上,可对被告人高某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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