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多举措震慑老赖促还债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通讯员李晶晶)近日,吕梁市离石区法院第二十七执行团队收到申请人高小白(化名)送来的锦旗,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原告高小白诉被告高万两(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离石区法院已于2017年3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3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至今,被执行人虽多次口头承诺还款,并且写下还款计划协议,但却找各种理由故意拖延,分文未还。同时,被执行人在生活上极度奢侈,几年间换了4辆豪车,儿子就读于贵族学校。
2017年7月,申请人高小白向离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第二十七执行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该院申报财产所属状况。后经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房屋两套、汽车一辆。2017年2月,申请人高小白就向离石区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2017年12月,被执行人已将其中一处房产转移到案外人名下,系明显地以转移财产的方式对抗法院执行。
该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冻结股权;在晋中市教育局的协助下限制被执行人子女高消费入学。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由于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采取隐匿行踪、转移财产、规避躲藏、拒接电话等方式对抗、拖延执行,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迫于拒执罪的法律震慑力,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配合法院,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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