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多手段执行促主动腾房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通讯员李晶晶)近日,石楼县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原本准备的强制清房转变为被执行人主动腾房。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柳林县法院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兰某偿还申请人杨某执行款及利息,共计380万元。判决生效后,兰某拒不履行。吕梁市中院于2018年1月22日指定石楼县法院执行此案。
石楼县法院于2018年11月14日查封被执行人兰某名下位于吕梁市某城区一套房产。直到今年11月12日,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沟通,双方经协商同意以物抵债,被执行人兰某同意将其名下位于吕梁市某城区的一套房产以70万元抵顶偿还申请人杨某的借款,定于11月29日前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兰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腾房。
12月19日,石楼县法院开展强制腾房活动。考虑到被执行人患有脑梗且多次拒不履行,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县医院和社区代表到场助力执行。在一番沟通后,被执行人兰某表示愿意腾房,将该房产以72万元抵顶偿还申请人杨某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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