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篇光辉文献”为指导 拓展山西铁路法院改革新思路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三篇光辉文献”,内涵极其丰富,是指导中部地区崛起,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指导性文献。省委书记楼阳生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做好山西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重温“三篇光辉文献”,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开拓思路,建言献策,加速推进山西铁路法院改革进程。
一首“人说山西好风光”唱出了山西的人杰地灵、物华天宝。古往今来,三晋大地和山西儿女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和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山西的发展要实现“三个新”:走好新征程、探出新路子、创造新业绩。山西要把握大势、善抓机遇、找准定位,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奋起直追,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助推山西经济发展大局。山西铁路法院作为山西唯一一家专门性法院,主要受理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保障横跨晋、冀、京、津“两省两市”营业里程4471公里的运输畅通,助推铁路成为拉动山西经济的强力引擎。
随着2012年铁路法院整体移交地方管理后,山西铁路法院受案范围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大,但从整体来看,案件数量较少,仍然成为制约铁路法院发展的瓶颈。加之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中第33条“配合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推动整合铁路运输法院、林区法院、农垦法院等机构,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关于铁路法院改革的规定,随着2019年12月4日,南京海事法院开始履行法定职责,截至目前全国18家铁路中院中已有13家中院改制结束,均是结合本省情况进行改制,例如杭州铁路法院改为“杭州互联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贵阳铁路法院拟改为“环境保护法院”等。
2012年的3月30日,山西省政府、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太原铁路局三方签订协议,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全面移交地方,自此拉开了全国铁路法院移交地方的大幕。虽然太铁中院是首家从铁路系统剥离的铁路法院,但是,在全国铁路法院改革的浪潮中,太铁中院却逐步滞后,未能跟上改革的步伐。从地理位置来看,太铁中院地处省会太原,下辖三个基层院分别在太原、大同、临汾,自北向南,分布均衡;从管理机制来看,太铁中院直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管理机制较其他铁路法院单一。综上,太铁中院改革的客观条件已完全具备。近年来,太铁两级法院居安思危,不断提升自己,时刻准备着迎接改革的到来。外派法官到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的审判经验,组织干警到高校封闭培训,再学习,再锻造,与省内高校合作调研课题,有效提升了干警理论水平。太铁两级四院168名干警现已整装待发,时刻准备接受组织的各项改革任务和考验。
“三篇光辉文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山西工作的重要法宝。省长林武在省政府报告中指出,2019年度全省旅游总收入、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分别增长19.3%、18.5%,2020年要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业融合化、品牌化发展。深入思考习近平总书记“紧紧抓住机遇,勇于改革创新,果敢应对挑战,善于攻坚克难”指示精神,结合山西特色省情,即:随着山西全域旅游概念的深入推进,山西文旅行业发展进入了新热潮,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连年增长,不可避免地也会产生一些旅游纠纷。在太原铁路两级法院基础上建立专门的山西文旅保护法院(庭)意义深远。可以预见,它的建立必将促进文化旅游事业与法律运用深度结合,使文化旅游矛盾、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及时解决,在有力推动山西全域旅游发展的同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山西的新篇章。
(作者系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赵亚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