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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齐鲁法制网10月10日讯(记者 赵丽英)为做好《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宣传解读工作,10月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议》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决议》出台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创新内容,全面介绍山东检察机关和相关执法司法机关贯彻实施《决议》的措施打算。据悉,这是全国首份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级地方立法文件。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指出,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不断有新的更高要求,面对这些要求和期待,检察机关必须向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以法律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服务。在去年省人大征求2019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时,省检察院提出了修订2009年《决议》的申请,并被列入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于8月初形成了《决议》草案,经论证研究、修改、会签后,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决议》。

  他指出,《决议》的颁布出台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和外部环境建设,有利于形成全省法治建设合力、打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法工作的坚强有力领导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为规范法律监督工作、补强检察工作弱项短板、优化法律监督工作环境,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奠定了坚实基础,对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他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决议》执行到位、发挥实效。一是抓好《决议》的学习宣传,二是健全《决议》的配套制度,三是深化《决议》的贯彻实施,以客观公正、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为引领,严格规范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增强监督质效,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

  据山东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政介绍,《决议》有多个比较鲜明的特点:决议紧扣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在最突出的位置着重强调了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我省检察监督工作明确了原点,指明了方向;决议很好地体现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和检察工作新进步、新变化;决议在认真贯彻中央文件要求、上位法规定的同时,结合山东法治建设实际和检察工作中得到验证的经验、成果,进行了富有担当的设计和规定,比如,决议提出了监督办案的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公益诉讼的督促起诉要求,提出了更深入的释法说理要求,规定了行政检察年度报告制度,明确了各相关机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和配合监督的责任等等;这是一部操作性很强的法律文件,权力与义务、程序与实体、监督与保障等等,明明白白,实实在在,没有虚话,便于操作,宜于落实。

  《决议》不但突出了法律监督重点内容,还加强了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健全了法律监督保障机制、提升了法律监督素质能力、细化了法律责任追究措施、加大了人大监督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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