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院出台八项措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张家口中院出台八项措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发布时间:2020-01-30 10:13:52
会议认真传达中央、省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并对张家口法院系统防疫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全市法院当前最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由两级法院“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督查、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的落实。
二是积极配合并协助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所属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绝不允许谎报、虚报、瞒报。
三要做好全院及公共场所安全管理。院机关要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为窗口岗位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并定期对全院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四是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对涉及疫情较多地区当事人的案件,可以延期开庭、听证。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干警赴疫区执行公务。
五是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
六是加强防疫科学宣传与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法院干警要带头不信谣、不传谣。
七是认真做好机关应急值守工作。要安排好假期院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八是依法依规查处各类妨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造传播疫情谣言、利用疫情非法谋利、拒绝隔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快审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