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签订并出台《意见》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双方签订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黎昌晋,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出席会议。
黎昌晋指出,各级工商联、商会组织要以此次《意见》的会签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对接,在调查研究、信息共享、商会调解、法治辅导员设立、个案维权等方面密切协作,共同搭建“绿色通道”,服务半径覆盖更多的民营企业。
宫鸣指出,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联系机制用好用活用出效果,在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理念上、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上、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质效上持续用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意见》对建立健全日常联系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具体责任部门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检察机关还将聘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商会组织工作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检察工作。为了确保《意见》落地生根,市检察院将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落实《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推动和总结推广。
上一篇:市二中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