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7起环境典型案例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前天发布今年6月全市环境执法情况通报,此次检查企业2352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5件,共处罚款299万元。7起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其中2起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起全市通报的环境典型案例分别为:张宝杰(个体工商户)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井上(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天津津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案,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印象凡高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案,日东电工(天津)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案,天津营伟塑钢制品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其中,前2起案例分别移送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西青分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