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虹口检察院通过视频连线开展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2020年2月6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异地宣布会在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检察官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全程参与并联合开展训诫教育。
小章,希望你能牢记这次的教训,珍惜司法机关鉴于你是未成年人而对你所作的从宽处理。在今后,有意识地增强法治观念,遇事三思而后行。你热爱滑板运动,检察官们表示支持,相信通过你的努力,会实现参加自己梦想的。
同时,在疫情期间,希望你不要随意外出走动,按规定按时汇报每日行程,如果有身体不适,应该立即告知父母,并向帮教老师及检察官汇报。
打不到车竟临时起意偷走电瓶车
2019年10月,只有16岁的小章来沪游玩。案发当天,他和同案犯王某(成年人,另案处理)在外玩到凌晨,只因两人打不到车了,临时起意偷走了被害人停放在地铁口一辆价值3000余元的电动自行车。
小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在母亲的帮助下对被害人进行退赔,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考虑到小章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在批捕阶段虹口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并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经司法机关的同意,取保候审的小章在年前回到了原籍河北保定市过年。
2020年2月5日,虹口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小章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决定开展帮教考察3个月。
采用视频开展不起诉宣布教育
此时,正值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时期,承办检察官根据《高检院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精神,为防止疫情扩散,小章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宜来沪。
根据高检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在这一特殊时期如何做到既保证司法化宣告的严肃性,又能按照高检院要求确保疫情期间相关人员的安全呢?
为此,承办检察官与小章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取得了联系,当地检察机关得知这一情况后,予以了大力的支持,决定开展不起诉决定异地宣布会并共同开展训诫教育。
虹口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抓紧做好各项未检工作,在特殊时期采取各种办法维护好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