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据悉,2017年5月,原告司某入职被告盘州市某文具店从事文具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给原告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月,原告提出离职,并要求被告支付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019年1月的工资以及押金等款项。该案在仲裁阶段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起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多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各自做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盘州市某文具店支付原告司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19年1月的工资以及押金共计8800元。
该案的成功调解,为当事人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告的经营者周某表示,以后将吸取本案的教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编辑:王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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