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海淀法院据此制定了周密的工作安排,要求相应的审判执行工作延期进行。
在目前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下,行政审判庭法官赵云与人民陪审员孙焕云、李建彤组成的合议庭考虑到涉外公告需当事人自行办理、成本高、周期长等难题,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决定按照原计划,于2月3日上午开庭审理原告赛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一案。疫情形势严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重于泰山,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经过院、庭领导慎重考虑,决定采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该起案件。
庭前,在北京高院技术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海淀法院技术保障部门及行政审判庭对网上开庭进行了充分准备,利用春节假期时间提前对各方当事人做了互联网庭审系统使用培训,以保证庭审顺利进行。
2月3日上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戴着口罩到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工作。上午9时30分,法官赵云输入会议号,开启互联网庭审系统,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分别在家及单位通过手机登录远程互联网庭审系统参与了庭审。经过1个小时,庭审顺利结束。
在共同战疫的关键阶段,海淀法院以实际行动和有效方法在阻击疫情的同时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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