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特别报道 >>正文

易中毒的织纹螺

时间:2020-01-10 作者: 来源:

  每年4—9月是织纹螺旺汛期,现在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开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辖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违者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

  一、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含有麻痹性神经毒素,对热稳定,盐腌、日晒和一般的烹饪温度均不能将其破坏,少量食用即可致人死亡。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二、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公众发现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15、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三、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四、如误食织纹螺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催吐,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麻痹性神经毒素,麻痹性神经毒素是一种剧毒物质,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