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委政法委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议
时间:2020-01-07 作者: 来源:
9月6日,锦州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石佛堡村路灯建设有关事项,并签订《扶贫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合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武警锦州市支队、东方集团领导,义县石佛堡村党支部书记及沈阳辉煌润麟新能源照明有限公司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有四项内容:一是沈阳辉煌润麟新能源照明有限公司介绍产品情况;二是沈阳辉煌润麟新能源照明有限公司解读《合同》相关事宜;三是会议征求与会各单位路灯建设有关建议或意见,对路灯建设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工作要求;四是各单位与建设方签订《扶贫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合同》。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洋同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向军同志及扶贫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对义县石佛堡村的路灯建设工作都高度重视,极为关心。刘洋、张向军多次到义县石佛堡村实地调研,了解此项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部署,印发《石佛堡村路灯建设实施方案》。扶贫小组各成员单位极力克服任务重、时间紧、资金审批流程复杂等困难,确保了建设资金全额及时到位,为工程建设的如期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扶贫小组各成员单位、建设公司以及石佛堡村要密切配合确保路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一是要保证质量。建设公司要对路灯建设路段进行实地勘察,认真制定施工方案,保证工程的质量,确保党委、政府的扶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还要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售后保障服务,延长路灯适用年限,使其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二是要保证安全建设。建设公司和石佛堡村要认真谋划路灯安装大局,保证路灯又实用又美观。选择好安装地点,规避土质疏松地段及高树地段,把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矛盾风险和自然灾害隐患考虑周全,做好排查,想好应对和解决措施。三是要保证资金使用到位。目前,建设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按照《合同》规定,安装开始后拨付给建设公司50%的资金,建设公司要及时把安装地笼费支付石佛堡村。扶贫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存留好相关材料以备检查。四是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建设公司要与石佛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要共同合作路灯建设全过程,研究解决路灯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把路灯建设工程打造成一项惠民工程,让每一名村民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五是加强督导验收。建设公司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务必要在合同规定的40天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十九大之前路灯就能将光明带给石佛堡村的2000多名群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近些年全市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市委政法委要牵头组织扶贫小组各成员单位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施工方进行反馈,督导其如期进行整改,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与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