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赴百里连夜蹲守煤矿,法院执行更需锲而不舍
时间:2020-01-07 作者: 来源:
近日,接到申请人反映,涉案企业某矿业公司在悄悄出煤售卖。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出动警车2辆,警力5人,不畏严寒奔赴蔚县,勇啃执行难案,下大力气集中处理长期未结案。
杨某与马某、梁某、赵某、某矿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梁某、赵某、某矿业公司对所欠申请人的670万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年初,市中院将该案指定到我院执行,我院收到市中院指定的案件后,剥茧抽丝仔细研究,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首先到县财政局扣划了该矿业公司的煤矿保证金330万元,随后到省自然资源厅查封了其探矿权手续,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方面一直推脱,声称煤矿正在进行整改未投产,暂时没有收入来源,无法履行该案。为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不影响该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我院一直未查封其生产设备及矿井,多次沟通协调,希望其积极主动履行。但据申请执行人反映,该矿业公司私下投产。
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得知消息后,赶赴涉案煤矿进行蹲守调查,核实该矿业公司的生产情况。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法院的强大威慑,承认其私下生产一部分工程煤,经过协调,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人还款5万元, 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制定了年度还款计划,承诺10天之内给付45万元,于年底前再行给付200万元。至此,案件得到了实质性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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